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
发布时间:2018-04-24 点击次数: 发布人:管理员说明:根据《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(试行)》(财资[2013]491号)规定,工作人员配置办公设备使用如下标准。本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、价格上限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。实物量标准是在兼顾各种需要情况下,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,不是必需达到的标准。
备注:1. 本表中所列通用办公设备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设备。
2.使用科研项目经费配置科研用办公设备,原则上不受本标准限制。